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博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形式。
2.复试时间、地点:
生物学专业,5月12日13: 00,西山湖校区三教D308室。
二、博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和要求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实行差额制。
(1)学术水平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外国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分值100分,包含综合考核80分,外国语能力20分,复试成绩小于60分的不能录取。每生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再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时长3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5月13日上午9: 00,加试科目如下:
生物学专业:分子生物学、现代分析测试方法
3.复试前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替考”,按规定核对考生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4.复试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与候考场所分离。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带有拍照、摄像、存储和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考生应听从安排,不准擅自出入候考场所与面试考场,保持安静,不允许交流。考生在离开候考场所前请务必携带所有个人物品,面试后不允许再次进入候考场所。
5.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录屏及网络直播,不保存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保证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6.考生须在5月12日13: 00前将《金沙中国》(点击下载)纸质版交到西山湖校区三教D区312室。
7.依照相关文件,我校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安排复试。
三、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总成绩,导师的招生计划,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学校择时公布。分数线包括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和初试专业课的最低控制成绩。
2.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3.成绩符合录取成绩基本要求且复试合格。
4.相同学院(中心)、专业、导师的考生一并按“总成绩”排序,依据导师的招生计划,遵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拟录取名单。
在招生计划内,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和初试两门专业课成绩有一项低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复试成绩低于60分;(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5) 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6)复试资格不合格、复试违纪或作弊、体检不合格、未按时间规定参加复试、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提供虚假信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7)其他不符合我校复试规定。
6.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可根据本人专业方向及培养要求,从相同一级学科的报考其他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调剂,调剂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
7.录取前学校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否则会影响学籍注册。原在职考生须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9.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10.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材料提交不完整、未按规定调转档案,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关于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理想事业尽在金沙中国澳门威尼斯人》(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理想事业尽在金沙中国澳门威尼斯人》(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入学后统一组织。
五、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理想事业尽在金沙中国澳门威尼斯人》有关要求和内容,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
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金沙中国》《金沙中国》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2.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我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一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执行标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理想事业尽在金沙中国澳门威尼斯人》和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1-85827068 黄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5月6日